为做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全省“十三五”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协调衔接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政府制定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组织开展对重大决策的咨询论证工作;组织有关规划评审。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周忠轩 副省长
副组长:蒋 斌(省政府副秘书长)、王金笛(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 员:吕 宏(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徐力达(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何 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周浩波(省教育厅副厅长)、孟庆海(省科技厅副厅长)、施光磊(省民委副主任)、关耀林(省公安厅副厅长)、霍文忠(省民政厅副厅长)、聂少林(省财政厅副厅长)、林国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江晓波(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牟维勇(省环保厅副厅长)、张殿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巡视员)、李 伟(省交通厅副厅长)、杨 军(省农委副主任)、邹广岐(省水利厅副厅长)、武兰义(省林业厅副厅长)、卢江宁(省海洋渔业厅副厅长)、查太森(省服务业委副主任)、曾晓非(省外经贸厅副厅长)、佟 昭(省文化厅副厅长)、韩明惠(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谌纪平(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孙悦声(省体育局副局长)、王洪奇(省统计局副局长)、申景广(省旅游局副局长)、贾 魏(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省中小企业局副局长、王 凡(沈阳铁路局副局长)、张印明(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徐力达同志兼任。该协调小组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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