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全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对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组成单位及人员如下:
主 任:陈超英 副省长
副主任:魏小鹏(省教育厅厅长)、周万春(省政府副秘书长)、周浩波(省教育厅副厅长)。
委 员:郭 平(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孟繁华(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靳曙光(省纪委常委)、管清云(省国家保密局局长)、路 通(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东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巡视员)、肖羽洁(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荣希(省招考办主任)、张德秀(省民委副巡视员)、
省公安厅副厅长、张晓华(省国家安全厅副厅长)、霍文忠(省民政厅副厅长)、闫 伟(省财政厅副厅长)、林国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省环保厅副厅长、张殿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政奎(省交通厅副厅长)、董德刚(省卫生厅副厅长)、赵建国(省侨务办公室副主任)、郑红一(省工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慈元武(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李厚朴(省广电局局长)、刘 铮(省体育局副局长)、王剑凯(省物价局副局长)、陈竹秋(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刘劲松(省电力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单 凯(省邮政公司总经理)、付国成(沈阳铁路局总工程师)、张立刚(沈阳军区政治部干部部副部长)、丁 春(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熊晓梅(东北大学党委副书记)、姜德学(大连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郑少南(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刘志超(辽宁大学党委副书记)、刘玉华(辽宁省实验中学校长)、刘 辉(沈阳二中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