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全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滕卫平 副省长
副组长:马祥图(省政府副秘书长)、姜 潮(省卫生厅厅长)、成 刚(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
成 员:韩玉起(省政府纠风办副主任)、路 通(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聂少林(省财政厅副厅长)、石 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王祖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赵希伟(省物价局局长)、阎浩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助理)、李长春(省工商局副局长)、韩明惠(省卫生厅副厅长)、段君明(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办公室主任由韩明惠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