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全省深入开展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三大战役”活动总体方案》及有关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即时比分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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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深入开展化解信访突出问题
“三大战役”活动总体方案
为切实解决当前即时比分突出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和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顺利举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省政府决定,从2008年5月中旬至8月中旬,在全省深入开展化解国有企业改革遗留问题、城市建设管理和农村土地征占等信访突出问题“三大战役”活动(以下简称“三大战役”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纠正和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问题,促进和谐辽宁建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总要求,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的顺利举行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国有企业改革遗留问题。认真解决在国有企业破产、转制、并轨等改革过程中,由于程序不规范、评估不准确、政策不落实不到位等,导致职工权益受到侵害和没有得到充分保障引发的上访问题和矛盾纠纷。重点包括:企业转制中职工身份未改变、补偿不到位问题;拖欠职工工资、保险等各项费用,医疗、采暖无人管问题;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病退有关待遇问题;煤炭、矿山等破产企业留守人员各项费用问题;征地招工人员待遇问题;沉陷区改造有关问题等。
(二)城市建设管理问题。认真解决由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城区改造引发的各类上访问题和矛盾纠纷。重点包括:城镇房屋拆迁引发的各类问题;产权及市场交易等问题;违规审批或违规超建影响采光、通风等问题;物业管理企业行为不规范引发的矛盾纠纷问题;落实私房政策问题;开发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问题;落实棚改政策问题等。
(三)土地征占补偿问题。认真解决征占集体土地中拖欠、截留、挪用和补偿标准低,以及非法或违规征占集体土地引发的上访问题和矛盾纠纷。重点包括:以租代征、违规用地引发的问题;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征地补偿问题;乡村集体拖欠、挪用、截留土地补偿费以及土地补偿费在集体内部分配不合理引发的上访问题;违法使用林地、荒地采矿、挖沙、建选厂引发的问题;用城市拆迁办法拆迁农民宅基地少给补偿问题;失地农民就业无保障,留地安置得不到落实问题;使用国有农场土地引发的各种问题等。
(四)围绕国企改革遗留、城市建设管理、土地征占补偿等信访突出问题,省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排查、筛选重点案件2113件,分别交予三个专项治理工作组逐案化解。三个专项治理工作组自行排查的案件,及专项治理期间新发生的案件一并列入专项治理范围。通过深入开展“三大战役”活动,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1.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100%,化解率达到95%,息访率达到80%;
2.三方面信访突出问题积案实现清仓见底,初访案件下降50%;
3.注重总结、完善有关制度规定,形成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产生的有效机制;
4.信访工作责任追究规定得到落实。对因工作原因造成群众利益受到侵害,引发信访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对在“三大战役”活动中工作不力,继续引发信访问题,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部门和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排查、清仓见底。开展“三大战役”活动要立足清底,做到全面排查,一案不漏,将所有问题摆上桌面。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对所有问题逐一研究、逐案解决。凡群众要求合理且具备解决条件的,一律给予彻底解决,不留尾巴;对应当解决但一时不具备条件的,要制定解决问题的计划,并向群众作出承诺,争取群众的理解;对不符合规定、无法解决的问题,在做好思想疏导和教育稳控工作的同时,积极寻求其他帮扶救助途径,努力促其息访。对坚持无理诉求、缠访闹访触犯法律法规的,坚决依法处理。
(二)完善政策、成批化解。要特别注重通过制定、调整和完善政策,成批化解共性问题。有关部门要在全面、深入排查梳理的基础上,加强政策研究,不等不靠,解放思想,积极研究制定政策性化解措施;对于跨部门的信访问题,牵头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对于涉及群体比较大、问题比较复杂的重大信访问题,要及时提交省“三大战役”活动领导小组研究;需国家统一制定出台政策的问题,有关部门要积极反映并提出解决建议。
(三)落实责任、加大投入。解决信访问题,很大程度取决于财力的投入。各级战役活动领导小组要落实化解责任,对应该由本级财政投入解决的问题,坚持该花的钱一定要花、该还的帐一定要还,切实保证化解信访突出问题所需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入排查分析,搞好资金测算,落实资金来源。对需要上级部门提供资金帮助解决的特殊问题,要主动汇报,积极争取支持。对化解责任在下一级的问题,要明确责任,加强督办,限期解决。
(四)条块结合、齐抓共管。“三大战役”活动包括省、地方所属企业和中直企业。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条块结合,形成化解合力。各级政府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切实加强领导和协调,确保工作成效。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承担化解责任主体的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条条指导,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有效进行。在指导中要注意把好“三关”,即:把好排查关,确保问题不漏项;把好政策关,确保化解有尺度;把好协调关,确保工作效果好。具体责任分工是:国有企业改革遗留问题,由省国资委牵头;城市建设管理问题,由省建设厅牵头;土地征占补偿问题,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各牵头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要以务实的作风积极解决历史积案,使当前影响稳定的信访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排查化解,促进信访形势的稳定好转,为北京奥运会的安全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又要以前瞻的眼光,探索建立治本机制,提高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法行政、科学执政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源头预防、有效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走出“前治后乱”的怪圈,实现信访形势的根本好转。
四、组织领导
省政府成立深入开展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三大战役”活动领导小组。省长陈政高任组长,副省长许卫国、鲁昕、李佳任副组长,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信访局,办公室主任由省委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贾德茂担任,副主任由省政府副秘书长上官炜星、周万春、郭富春、何明清担任。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项治理工作组,组长分别由分管副省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秘书长、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各地及省各专项治理工作组要加强同省领导小组的联系,及时反映需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问题和重点案件,每半月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开展战役活动期间,省领导小组每月通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发《工作简报》,及时反映各地各部门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
全省深入开展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三大战役”活动不做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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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深入开展化解信访
突出问题“三大战役”活动领导小组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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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深入开展国企改制
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三大战役”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国企改制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略)
二、组织领导
成立省国企改制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由副省长任组长,副秘书长上官炜星任副组长,省国资委、省经委、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各1名副厅级领导任成员,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省国资委稳定办,省国资委副主任姜延波任办公室主任。省国资委、省经委、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等相关部门有关处室,根据工作需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各市国资委、省属各企业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工作组适时例会研究处理重点难点问题,成立督查组到重点企业检查督导工作。
坚持属地原则,辽宁省境内中直企业国企改制遗留问题与省国企改制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同步进行,省国资委、省经委、省劳动保障厅负责指导。
三、工作任务及目标
认真解决在国有企业破产、转制、职工下岗并轨等国企改革过程中,由于程序不规范、评估不准确、政策不落实不到位等,导致职工权益受到侵害和没有得到充分保障引发的上访问题和矛盾纠纷。重点包括:
(一)企业改制不彻底,欠发经济补偿金问题;
(二)国有困难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各种补贴、集资款、保险等各项费用,医疗、采暖无人管问题;
(三)下岗、并轨职工及先期改制企业职工要求提高生活待遇问题;
(四)改制企业不按改制协议履行承诺引发职工上访问题;
(五)国企职工提前退休、病退有关待遇问题;
(六)工伤待遇不落实问题;
(七)煤炭、矿山等破产企业留守人员各项费用问题;
(八)沉陷区改造有关问题;
(九)其他急需解决的群体访问题。
通过深入开展国企改制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现以下工作目标: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100%,化解率达到95%,息访率达到80%;积案实现清仓见底,初访案件下降50%;注重总结、完善有关制度规定,形成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产生的有效机制;信访工作责任追究规定得到落实。
四、专项治理范围
即时比分境内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企业,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各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以及以上企业所属各子企业。
五、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为期3个月,从5月中旬至8月中旬,分3个阶段进行。具体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5月15日开始至月底为摸底排查阶段。要传达贯彻落实省国企改制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关精神,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定机构、定人员、定任务、定措施;抓好国企改制遗留问题排查摸底工作,将排查出的问题细化分类,制定相应化解措施和实施意见。
第二阶段:6月、7月为化解治理阶段。要按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逐人逐案抓好化解治理工作。对诉求合理、企业又具备解决条件的问题,7月底前要力争全部解决;对合情合理但企业暂不具备解决条件的问题,要列出时间表,力争年底前分期分批解决;做好特困群体的救助工作,奥运会前,各企业要搞一次“扶贫帮困”救助活动;对无理信访问题,要反复工作,并做出结论性意见;对涉及人数较多、缺乏政策依据、化解有困难的难点问题,要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上报情况,提交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第三阶段:8月10日至8月15日为总结验收阶段。8月上旬,各企业要进行专项治理工作自查;8月10日至15日为总结阶段。省国企改制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将下发工作总结通报。
六、职责分工
省、市国资委负责主抓所属监管企业国企改制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省经委负责中直企业专项治理工作的协调联络指导。省财政厅负责解决国企改制遗留问题特别是特困企业所需经费的审核、拨付。省劳动保障厅负责有关企业劳动和社会保险、职工工资政策等问题的化解工作。
各市国企改制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做好相应职责分工。
七、工作要求
(一)全面排查、清仓见底。彻底排查摸清所属企业国企改制遗留问题的数量、性质、涉及人数、解决问题所需经费,基本解决现存国企改制遗留问题,从源头上消除企业因改制引发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扭转目前即时比分国企改制遗留问题突出、信访稳定工作形势严峻的局面,为确保奥运会期间北京和辽宁社会稳定奠定坚实基础。国家和省交办案件的按期结案率达到100%,息访率达到80%;各企业国企改制遗留问题化解率要达到95%,结案率要达到85%,息访率要达到80%,重信重访问题下降75%。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解放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给予高度重视,层层落实责任制,签订责任状;要把省国企改制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与今年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和集中开展重信重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同步进行;要实行动态治理,随时将新的信访问题纳入专项治理范围,加强督查指导,狠抓化解工作的落实;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省经委、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发挥作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三)做好分级化解。国企改制遗留问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要按照需要企业落实、需要省里落实、需要中央落实3个方面划分类别,采取相应措施,分级处理化解。对有政策依据、企业有条件能够解决的问题,企业要依靠自身力量独立解决;对原有政策已不适应现实需要、企业解决有困难的问题,要上报可行性意见建议,由省制定解决办法,并给予财政支持;对政策缺失、需要中央出台政策的问题,提交省联席会议和省“三大战役”活动领导小组研究上报中央解决。省国企改制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负责省监管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各市国企改制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负责各市监管企业专项治理工作。
(四)搞好经费测算。要对化解国企改制遗留问题所需经费做出统计测算,列出详细经费预算,企业效益较好、有条件能够自筹资金独立解决的,要划拨专项经费一次性投入解决;涉及人数较多、投入经费较大、企业自筹资金有困难的,要认真编报经费测算报告,提交财政部门审核解决。
(五)落实责任。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对因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职工基本生活问题的,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要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专项治理工作要与《省属企业涉及职工利益及重大事项决策实行信访稳定评估暂行办法》和《辽宁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年度信访稳定工作与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挂钩考核暂行办法》等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对未完成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目标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一切评优评先资格。
(六)按时上报信息。各专项治理工作组要按规定时限上报有关信息情况。5月30日前,要上报专项治理工作组名单、办公室负责人、联系电话;5月至8月每半月要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8月10日前,要上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8月中旬,省国企改制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向省“三大战役”活动领导小组上报工作总结。
厂办大集体问题暂不列入此次专项治理范围。
省国企改制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办公室联系人:杨英林、杨东,联系电话:024-86903220、2690031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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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深入开展城市建设管理
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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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对今年4月份以前即时比分建设系统进京到建设部和来省厅信访的601个案件进行梳理,第一批共排查出纯案327件。省建设厅将组成7个工作小组,分别由厅领导带队,将该327件信访案件,连同省“三大战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案件,到各市进行交办督办。
第二阶段:全面展开阶段,5月20日至8月10日。各市工作组负责本地区的专项治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和包案责任,以解决来省进京集体访案件为突破口,以重信重访案件为重点,逐案抓好落实。
省工作组将对各市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轮回督查,对值得借鉴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以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各市工作组于8月10日前,将省工作组交办案件逐人逐案立卷,详细说明信访问题的成因、包案领导和责任人、解决过程、责任追究和处罚情况、结案息访情况以及其他相关情况,报省工作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8月11日至8月20日。各市工作组组织对深入开展城市建设与管理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和全面总结,并于8月10日前将书面材料报省工作组办公室。省工作组将对各市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通报。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认清形势,明确政治责任。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做好信访稳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充分认清当前本地区、本部门信访形势,妥善处理好思想疏导与解决问题的关系、依法依规办事与维护群众利益的关系、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关系;要把握全局,掌握主动,坚决防止影响社会稳定、危及北京奥运会安全、损害国家形象事件的发生,坚决防止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加强领导,做好统筹安排。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责任,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二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针对不同问题的不同特点,制定具体得力的工作措施;三要充分发挥领导包案的优势,认真组织进行领导包案,每个案件都必须安排专人包案落实,强化包案处理责任,层层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四要严格按照工作目标要求的办案率、结案率和息访率抓好落实,确保人要回家,事要解决。
(三)全面清底,确保工作实效。一要搞好排查梳理。按照全省深入开展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三大战役”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此次专项治理要“全面排查,清仓见底”,“一案不漏,将所有问题摆上桌面”。要对本系统、本部门所有的信访案件进行全面的排查梳理,切实摸清底数,抓住重点,对历年沉积的疑难案件进行“清仓见底”,找出问题迟迟不能解决或结案不能息访的症结所在,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二要切实解决问题。凡群众要求合理且具备解决条件的,一律给予彻底解决,不留尾巴。三要确保全方位落实。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在本地区、本系统能够全范围、全方位、自上到下地全面展开,不留死角,不漏一案。四要实施动态办理。对于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期间新发生的信访案件,要随时纳入方案中一并解决,做到随时发生、随时掌握、随时办理。五要突出工作重点。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重信重访案件进行重点分析,逐案登记建档,选择疑难案件,深入细致地进行调查、分析和研究,抓住关键环节,着力于解决主要矛盾,组织专门队伍,逐案审查、逐案指导、逐案督办,确保案结事了。六要注重跟踪问效。加大督办力度,随时进行跟踪调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七要加强综合办理。建立处理信访突发事件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包案的优势,动员整合各方力量,综合运用一切资源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协同作战。
(四)严肃纪律,落实责任追究。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严肃责任查究。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因责任主体不清、职责不明确,相互推诿扯皮、贻误工作,导致未完成工作任务、未达到工作目标;或因作风粗暴、方法简单而造成矛盾激化、事态扩大的,根据有关法律、纪律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各市于5月20日前,将市工作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工作方案、联系人职务、姓名、联系电话、传真等报省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联系人:战忠波、王力,联系电话:024—23448692、23448045(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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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深入开展农村土地征占
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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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信访突出问题“三大战役”活动的总体部署,今年5月至8月在全省深入开展农村土地征占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略)
二、工作任务及目标
认真解决违法违规征占集体土地,补偿标准低,拖欠、截留、挪用补偿费,就业、保障不落实,内部分配不合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以及政策缺失等问题引发的群众上访和矛盾纠纷。通过深入开展农村土地征占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国家和省交办的征占地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100%,息访率达到80%以上;
(二)征占地信访问题积案要清仓见底,化解率达到95%,初访案件下降50%;
(三)制定、调整和完善征占地政策,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
(四)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得到落实。对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或其他工作原因造成被征地群众利益受到侵害,引发上访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对在征占地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工作不力,继续引发信访问题,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部门和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三、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这次征占地信访问题专项治理,涉及问题较多,工作任务较重。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条块结合,形成化解合力。
在省“三大战役”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省农村土地征占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由副省长鲁昕担任组长,副秘书长周万春、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焉锦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农垦局、省政府法制办、省监察厅、省法院分管领导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承担化解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条条指导和政策研究,推进征占地信访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有效进行。在指导中要注意把好“三关”,即:把好排查关,确保问题不漏项;把好政策关,确保化解有尺度;把好协调关,确保工作效果好。具体责任分工是:
(一)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各地设立工业集中区以租代征违规使用农民集体土地,圈占土地、征而未用,乡(镇)、村擅自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建设,拖欠、截留、挪用农民土地补偿费等问题引发的群众上访。由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省监察厅配合。
(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征地问题。由省政府法制办牵头,省交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省林业厅配合。
(三)乡及村集体拖欠、截留、挪用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费在集体内部分配不合理等引发群众上访问题。省农委牵头,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配合。
(四)失地农民就业无保障,留地安置得不到落实问题。由省劳动保障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配合。
(五)按城市拆迁办法拆迁农民宅基地少给补偿费问题。由省建设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配合。
(六)利用林地流转政策,擅自改变农用地性质,非法采矿建选(洗)矿厂问题。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林业厅配合。
(七)违法用地案件查处后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不及时问题。由省公安厅、省法院负责。
(八)集体土地“小产权房”纠纷问题。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建设厅配合。
(九)使用国有农场土地引发的问题。由省农垦局牵头,省国土资源厅配合。
(十)集体土地征占拆迁地上物补偿不合理问题。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十一)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问题。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农委配合。
各市也要落实相应的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排查、清仓见底。开展征占地信访问题专项治理,要立足清底,做到全面排查,一案不漏。在专项治理期间,省国土资源厅要对省“三大战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省信访局、国土资源部交办和省直相关部门受理的农村土地征占信访案件分类梳理,以省农村土地征占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文件,分批交办各市政府和省直各成员单位(一般每2个月交办一次,特殊案件随时交办)。省国土资源厅按照《辽宁省集中开展农村土地征收征用重信重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于今年4月向各市交办的102件征占地信访案件,列为这次专项治理首批交办案件。各市和各成员单位对所有案件要逐一研究,逐案解决。
(二)完善政策、成批化解。要特别注重通过制定、调整和完善政策,成批化解共性问题。关于被征地农民留地安置不落实,小产权房纠纷,违规使用林地采矿建选(洗)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征地补偿等政策问题,省法制办、劳动保障、国土资源、交通、农业、林业等部门要加强政策研究,不等不靠,积极提出政策措施,选择恰当时机出台,化解共性问题。对于涉及群体比较大、问题比较复杂的重大信访问题,要及时提交省专项治理工作组研究;需国家统一制定出台政策的问题,要向上积极反映和提出解决建议。
(三)逐件包案、解决问题。要以化解矛盾、息诉息访为目标,各级政府和各责任部门要逐一落实包案领导和承办部门,逐一同群众见面,逐一完成结案息访任务。省每个批次交办的案件,各市应确保在2个月内结案息访,并逐案将结案息访报告报送省国土资源厅和各相关成员单位。
(四)严格执法、严肃处理。因征占地违法违规引发的征占地信访问题占很大比重。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林业、审计、监察、公安、法院等部门,要严格涉地执法,切实做到既及时处理土地违法问题的事和人,又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督查、认真指导。各级政府和省土地征占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对分批交办的农村土地征占信访案件逐一进行督查督办,确保问题得到解决,矛盾得到化解。省农村土地征占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办公室将按批次通报各地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对政府领导重视,部门认真负责,征占地信访问题处理效果好的地区和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部署不力、进展迟缓以至敷衍推诿的地区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的,移交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行政责任。
省土地征占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办公室联系人:沙万里、孙鹏,联系电话:024-86265590、86849833,电子邮箱:shawl@lg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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