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总体部署和省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工作安排,日前,辽宁省启动3至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为什么要开展3至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安全性如何?辽宁省3至11岁人群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是哪种?新冠病毒疫苗和其他疫苗是否可以同时接种?11月2日,围绕着公众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所长方兴给予详细解答。
方兴介绍,儿童也是新冠肺炎的易感人群,随着疫情的持续传播,在一些国家,儿童的发病水平和去年年底成人发病水平接近,甚至增加,并出现重症或死亡的情况。开展3至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是对儿童健康成长的关爱,是筑牢全人群免疫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的重要的措施。
对于家长们尤为关注的儿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安全性问题,方兴表示,根据临床试验数据显示,3至11岁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后,安全性良好,和12岁以上年龄组一样安全,可以放心接种。
目前辽宁省3至11岁人群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为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免疫程序为接种2剂次,间隔3至8周。同时,3至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依然实施居民免费政策。
在日常生活中,3至11岁儿童可能还会接种其他免疫规划疫苗或者非免疫规划疫苗。专家提醒,儿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应与其他疫苗间隔14天以上,如接种时间有冲突应优先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当受种者遇到动物致伤或外伤等情况,需要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免疫球蛋白时,不受14天间隔限制。
据悉,目前,各地组织对辖区托幼机构、学校等3至11岁人群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工作,根据辖区应接种人员情况研究制定详细接种工作方案和计划,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接种。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方便的原则,3至11岁人群可自行前往就近开放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接种,也可以按照学校或幼儿园的通知到指定接种点去接种。
专家特别提示,3至11岁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要注意以下几点:在接种疫苗前,监护人要了解疫苗和疾病的知识,以及接种流程和孩子的健康状况;去接种时要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在现场要如实提供儿童目前的健康状况和过去既往接种的禁忌证,让接种医生做判断;儿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时,须在监护人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完成;接种后,要留观30分钟,确认没有异常方可离开,如有不适,及时告知医生;回家后,监护人要注意观察孩子状况,孩子如果出现严重或持续不适,应及时就医,并报告接种单位。另外,在接种过程中,监护人和儿童要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当地防控工作。